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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|分4批次!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
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
各县(市、区)工信(工信科技、工信商务)局、泉州开发区科经局、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:


现将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信函投资〔2020〕642号)转发给你们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各县级工信部门应仔细阅研申报条件及附件填报要求,做好申报资料的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。核实项目入统及开工建设情况,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“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”。


二、各县级工信部门不得推荐报送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,对多次发现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、材料不齐全、填报内容有误的,将暂缓该批次推荐报送所有项目的复核上报。


三、市工信局分批次集中受理项目复核,2021年度各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1月29日、4月8日、7月8日、10月8日,特殊情况另行通知。各县级工信部门应根据企业情况有序做好组织推荐工作,于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(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)报送市工信局,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将顺延至下一批次。


四、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,项目设备投资不足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,可按《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泉工信科技〔2020〕235号)申报要求,推荐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。


五、项目一经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,应于每月5日前向属地工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。如连续3个月未及时报送建设进展情况,各县级工信部门应行文申请项目退库。


联系人:蔡晓君,联系电话:28382809

电子邮箱:22284742@163.com


附件: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


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2021年1月5日



附件:

1.  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(A4版式)

2. 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改项目汇总表(A3版式)

3. 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(闽工信函投资〔2020〕642号)



「点击文末阅读原文,下载申报附件」



主要申报要点如下


一、项目范围


重点遴选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有利于推进设备换新、机器换工、生产换线、产品换代,体现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。


(一)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。以智能制造为重点,引导带动企业利用人工智能、5G、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“三化”(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网络化)升级改造和“机器换工”,推进传统产业培育竞争新优势。

(二)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。以扩大生产规模为重点,组织实施符合市场需求、具有竞争优势的产能扩张项目,增强短板产品供给能力,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,畅通产业链、供应链。

(三)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。以替代进口为重点,突破关键核心技术、工艺、材料等“卡脖子”瓶颈制约,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(元器件)、工业基础软件、关键基础材料、先进基础工艺、产业技术基础高级化,提升工业发展基础能力水平。

(四)工业园区标准化改造。以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重点,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、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,加快推进工业企业“退城入园”改造提升,促进产业集聚、产城融合。

(五)其它。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的项目。

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


(一)产业项目

1. 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、市场准入标准、资源开发、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,非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。

2. 项目应为福建省内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(含扩建、迁建、改建等)项目,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,依法办理环境保护、能源资源利用、安全生产、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,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。

3. 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(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);其中,项目设备(含技术、软件,下同)投资500万元以上。

4. 项目应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。


(二)工业(产业)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

按照《关于组织实施工业(产业)园区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》(闽工信函投资〔2020〕204号)有关要求执行。


三、申报时间及程序


市工信局分批次集中受理项目复核,2021年度各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1月29日、4月8日、7月8日、10月8日,特殊情况另行通知。各县级工信部门应根据企业情况有序做好组织推荐工作,于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(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)报送市工信局,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将顺延至下一批次。


四、申报材料


申报单位填写《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,A4格式,见附件1)和《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,A3格式,见附件2),连同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,纸质件应加盖公章,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,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);其中,2020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申报结转的,仅报送《汇总表》。


五、其他事项


(一)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确保申报项目与《申报表》《汇总表》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准确、一致。

(二)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,企业名称、项目名称、建设内容及规模、总投资等信息发生变化的,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。

(三)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,项目设备投资不足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,可按《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泉工信科技〔2020〕235号)申报要求,推荐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。

(四)项目一经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,应于每月5日前向属地工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。如连续3个月未及时报送建设进展情况,各县级工信部门应行文申请项目退库。


「点击文末阅读原文,下载申报附件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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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 |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辑 | 泉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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